交了费车被偷物业可能真不用赔
昨日,早报记者从上海市高院获悉,上海市二中院和上海市律协合作编写的《社区常见纠纷调处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将免费发放给各街道办、居委会等调解组织。
《手册》分“物业纠纷篇”、“相邻纠纷篇”。其对物业纠纷、相邻权纠纷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类。
业主能否拒缴物业费分三种情况
物业公司管理质量和提供的服务不合格,业主能否拒缴物业费?《手册》“物业纠纷篇”第七章详细分析了该问题可能出现的三种情况。
一、业主可以拒绝交费。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确实存在小区环境脏乱差、治安保卫形同虚设、物业报修无人应答等情况,此时业主在物业公司整改完毕之前拒交物业管理费,是对物业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应对措施,不构成违约。
二、业主可以拒绝交纳部分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基本履行了服务义务,但在某些方面确有缺陷,如保洁工作、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等存在较大问题。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就物业公司未尽职责部分拒交物业费。
三、业主不能拒绝交费。在物业公司按法定或约定的标准提供了物业服务后,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仍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按约定交费并支付滞纳金。
家中财物被盗物业是否赔偿要看有无约定
根据《手册》中的说明,如果业主家中财物被盗或在小区范围内遭受人身伤害,物业的责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内容而定。如果双方对物业公司的安保职责没有约定,物业公司将只承担一般意义上的安保责任,即通过一定的管理措施(如设立门卫执勤、保安巡逻等)防范和威慑违法犯罪,而不是保证杜绝小区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只有当物业公司在履行约定的职责过程中有过错,才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交了停车费车辆被盗物业也不一定要赔
而如果业主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被盗或损坏,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则取决于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否形成保管关系,以及物业公司在保安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
另外判断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否就车辆停放形成保管关系,不能以是否收取停车费用、接受停放秩序管理作为依据,而是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认定:1.双方对泊车、管车的权利义务是如何约定的;2.是否有扣交钥匙或行驶证等交付保管物的行为;3.是否用其他交付保管凭证的行为等。
如果构成保管合同关系,物业对车辆被盗或被损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如果不构成保管合同关系,物业一般将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