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拆外墙引起纠纷装修公司负责任

Pm86.Com 2009-11-22 12:00:03

【案件回放】:2008年10月13日,某市民来到中山市消委会三乡分会投诉某物业管理公司,称家中交了2000元装修押金,后因装修时拆了厨房外墙,被物管扣下装修押金。消费者认为物管没有尽到告知责任,无权扣装修押金。

【调解结果】:物管收取消费者2000元装修按金没有违反规定,经调解,装修公司承担了主要责任。

【消委会提示】:该消费者装修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有违法之处,同时装修公司对业主未尽专业职责,所以对消费者要求物管退还装修押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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