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迷糊装错房 律师:房主和物业均有责任
2010年1月19日,郑州市民邵世坤购买了御府三号三期(花园路与国基路交叉口东北角)3号楼2单元2层东3户,该楼盘由郑州市柳林实业有限公司开发。
邵世坤称,按照御府三号三期物业的通知,1月4日,他去验房,办完手续后,工作人员将钥匙装进档案袋给他。随后,他对房屋进行装修。4月28日,他接到物业处工作人员电话,“说是房子弄错了。”
经过核实,邵世坤确认自己装修的3单元2层东3户,而非他购买的该楼2单元2层东3户。他对商报记者说,当时物业带他看的,就是他装修错的房,给的也是这个房的钥匙。
邵世坤认为,自己有“疏忽”的责任,但主要责任应由物业承担。“我太相信他们,没想到他们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物业:房主“太迷糊”,要负主要责任
商报记者看到,御府三号三期3号楼共三个单元,单元口没有挂牌。此外,房屋的房门外也未安装房号。
7月24日,该小区物业处负责人刘志华否认邵世坤的说法,称1月4日验房当天,带邵世坤看的是2单元2层东3户。
刘志华提供了有“邵世坤”签名的领条:“今收到御府三号三期3号楼2单元2层东3户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装修钥匙一把,正式钥匙五把。”
对此,邵世坤表示,领条是他签的,但领条是由物业人员填写的,“当时我没仔细看。”“如果给的真是我买的房子的钥匙,我怎么能打开装修错的房?”
对此,刘志华表示,后来他们发现2单元2层东3户和3单元2层东3户的钥匙都不在物业,“现在说不清楚。”
今年4月28日,因管道施工涉及邵世坤装修错的房,此事被物业发现。刘志华表示,他们也不清楚邵世坤怎么会装修错房。“他太迷糊了,花几十万元买房,连自己哪个单元都不清楚。”刘志华认为,他们是有责任,但“主要责任还在邵世坤”。
被装错房者:我是受害者,现在还没拿到房
邵世坤装修错的房房主为李先生,与邵世坤所购买房的面积、户型、价格均相同。
昨日上午,李先生在电话中说,他应该是3月底验房,但在验房前数天,他想去看房子的户型,曾到物业处要钥匙,“他们说钥匙没找到。”
李先生推测说,应该是物业处把自己房屋的钥匙错给了邵世坤,“不然邵世坤也打不开门”。但他同时表示,邵世坤“也太大意”。
他认为,如果他和邵世坤换房,涉及很多手续,可能还有费用。“万一中间出现差错,以后更难办。”因此,他不同意换房。
邵世坤称,他的房屋装修共花费四五万元,他曾和物业沟通要求赔偿损失。刘志华表示,邵世坤曾跟他说装修花费两万元。“我跟邵世坤说,你把沙发等能拿走的拿走,尽量减少损失,我们这边最多能赔5000元,他不愿意。”
“我是受害者,现在都7月份了,不能这样拖下去啊。”李先生说。
房管局:办理房产证后可进行房屋置换
昨日下午,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说,在交房环节,多是提醒购房者注意查看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在郑州还没听说过这种事。”
该局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说,换房有两种方式:一是开发商将两人的合同都作废,然后重新签订合同。二是两人办理房产证后,进行房屋置换,这需要按照房屋差价的一定比例收税,但此次事件中两房价格相同,因此不会产生税费。
对此,邵世坤表示,关键是李先生不愿意换房。“他的顾虑我可以理解,如果换房,万一中间出现问题怎么办。如果物业愿意给我们出具保证书,保证换房过程中出现问题他们承担责任,这样应该可以打消李先生的疑虑。”
昨日下午,刘志华表示,愿意考虑邵世坤的建议,跟李先生进行沟通。
律师:房主和物业均有责任
昨日下午,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健表示,从目前情况看,房主和物业均有责任。他个人认为,进行交易的是大件不动产,房主应该清楚自己所购房屋所在的单元,因此也应负有责任。
高健建议,因李先生不同意换房,除掉沙发、电器等可以搬走的物品,邵世坤可以出具其他装修的费用发票或证明,与物业协商赔偿事宜。
类似事件
1.算错楼层发错钥匙
据《广州日报》报道,今年春节前,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城的业主邱先生花了2个多月时间,先后投入近20万元对自己新购的商品房进行装修,然而在邱先生装修完毕时,却被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知,他装修的是903号房,而不是邱先生买的803号房,不能入住。原来是物业公司计算楼层时“失误”,将他人楼层的房门钥匙交给了邱先生。
2.工程队弄错房号装错房
据《潇湘晨报》报道,2010年4月,王先生在湖南长沙买了套房子,11月底该交房时,却被邻居告知自己的新房正在装修。原来是工程队搞错了,售楼部预留了107房做物业用房,但工程队却搞错了房间,误将王先生的207房当成了物业用房,按办公室格局给装修了。
3.房间号遭遇“乌龙”
据《广西卫视》报道,2010年9月,张先生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买了一套新房,今年6月付清房款办完手续后,张先生发现自家的新房已快装修好了。原来302房的苏女士把张先生402的房子装修了。苏女士说,今年4月份开始装修时房间号明明是302,后来莫名变成402,而当时钥匙是从物业处拿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