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营会所引发纠纷

物业之家 2011-08-25 08:47:59

案例

某别墅物业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并与之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交付使用和业主入住后,业主对正在建设中的物业配套项目会所提出了异议。业主认为:1、建设单位改变、扩大了会所的经营范围和营业面积,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2、会所经营带来的噪音、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损害业主利益、降低物业档次,影响业主的生活品质;3、会所开业经营带来车流、人流和混乱等均会给物业潜在治安管理问题带来极大的威胁等等。

业主认为开发建设单位根本未将业主置于平等对话位置,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于是,部分业主采取拒交管理费、阻挠会所施工等办法进行对抗,部分业主表示拟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和手段;另一部分业主表示,将采取更加激烈的方式等。一时间在会所项目问题上,业主和建设单位、会所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骤然升温,矛盾愈演愈烈。

点评

此案双方的争执和纠纷,比较明确的焦点是会所经营及其相关问题是否合规、合法。此问题从法律角度界定并不复杂,只要查阅相关法规并核对会所项目经营范围和内容,与原售楼书以及房屋预售合同的明示和约定会所经营权益是否相符即可。以本例来论,建设单位并无改变设计、扩大经营范围等,因此会所项目上并未构成违规、违法。

物业管理运作中,物业管理方不仅要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还要正确处理与建设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各种关系。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两者的运作内容、方式和责权利虽然迥异和互为独立,但由于物业特点、产业关联、物业产权等特点以及其他因素的作用,它们又是密切相关和互动关联的。成熟的物业管理企业不仅善于维护业主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而且会充分利用自身的经验和优势协调业主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关系,帮助物业开发建设单位解决面临问题,渡过难关,营造各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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