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维修后积水没清理 老翁摔伤物业赔4万元
物业之家
2012-10-28 15:28:48
邻居表示,大楼管道有问题,物业工程人员来修好了,可留下的积水还没来得及清理。据此,盛老伯认为,是物业公司检修下水管道造成地面积水,又没有及时清理,导致自己摔伤,因此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9.3万余元。
经司法鉴定,盛老伯因伤致左股骨粗隆间骨折,损伤后遗留左下肢功能障碍的后遗症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有义务为业主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对业主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工程人员维修大楼管道后留下积水,物业既未及时清理,又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显然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鉴于事发时系中午,照明条件良好,盛老伯未尽到注意义务,对自身摔伤也有责任,法院确认物业公司担责七成。根据盛老伯的实际损失,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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