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电业主摔伤致残 物业被判担半责

物业之家 2013-08-29 13:24:48

2012年9月22日,上海长白地区突然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罗先生居住的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某大楼也紧急停电。停电事故发生时,罗先生从楼梯安全通道内步行下楼,在二楼至一楼的通道内踩到不明物而滑倒并滚落到一楼。罗先生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司法鉴定,其损伤后遗症相当于交通事故八级伤残。

罗先生认为,大楼所属的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安全通道内长期堆放物品不及时清理,停电发生时也未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提供照明,致使自己遭受人身损害,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近35万元。

上海杨浦法院今日披露,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罗先生各自承担一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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