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家深夜被盗损失财物3万元,物业该担责吗?

常州日报 2015-08-26 11:17:36

律师:房屋内部财产安全,法律并未明文规定需物业公司负责

中国常州网讯 昨天,市民吴兵(化名)致电本报记者反映,他是住在新北区绿都万和城的一名业主,8月9日早晨醒来后,发现遭遇入室盗窃,除了主卧,其他房间和客厅的贵重物品全部不翼而飞,损失总计3万余元。“我们年年缴纳物业费,为何物业无法保障业主财产安全?”吴兵质疑道。

发现家中被盗后,吴兵当天早晨8点就报了警,随后和妻子一起来到物业公司讨要说法。物业负责人却表示,这样的事情主要靠警方调查,物业并不负责。“物业经理说小区墙上都有报警系统,当晚报警器没响,不排除小区内部作案。”吴兵告诉记者。此后,吴兵和妻子又来到监控室查看当晚的监控录像,发现摄像头清晰地拍摄到,凌晨1点40分有一名小偷翻过外围墙进入小区,2点01分又从围墙爬出。对此,物业经理解释,监控探头众多,值班人员有时难免眼花,尤其在夜晚。吴兵还告诉记者,物业经理曾“大言不惭”地对他说:“你们只付这点物业费,我们只能做到这样,如果业主肯付保镖的费用,物业可以天天派人在楼下守护。”

眼看与物业公司谈不拢,吴兵又找到小区开发商告知相关情况。当时,售楼处有人在买房,开发商工作人员态度很好,承诺几天内就给答复。可11日吴兵再次拨打开发商电话时,却被告知并未承诺过答复,具体情况还是要跟物业公司协商。“3万元说多不多,但也是一个普通工薪阶层半年的纯收入。”吴兵说,物业、开发商推诿不负责的态度让业主十分寒心。

记者随后与常州绿都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物业负责人艾经理表示,以全国物业管理的经验来看,物业公司一般情况下只负责小区的基本秩序维护,“业主房屋内部的财产安全应该由业主自己负责。”艾经理还强调,案发期间,小区保安确实进行了巡逻,但小偷可能摸准了保安的巡逻路线和时间,避开了被发现的可能。

对于为何监控拍下小偷而没有及时阻止一事,艾经理解释,监控室有多达上百个画面,值班人员很难第一时间就发现小偷,“而且拍到小偷时,他已经翻墙进来,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有偷盗行为。”艾经理说,目前小区一年收缴物业费一共300万元,而人工工资成本就高达200万元。“物业公司除了日常维护外,实在很难有精力再为业主提供更多额外服务。”艾经理也坦言,物业愿意承担应该承担责任的部分,而业主的一些无理要求他们无法负责。“至于业主所说损失3万元,物业并没有证实过。”艾经理说。

针对此事,记者与常州东晟律师事务所孟律师取得联系。孟律师解释,物业公司按照物业合同履行相关职责,例如安排保安巡查、环境整治、设备设施维护等,至于业主房屋内部财产安全,法律并未明文规定需物业公司负责。该案件中,物业安装的监控探头等设备能正常使用,拍下了小偷的体貌特征,已经积极配合并帮助了警方调查,“如果还需要为业主‘买单’,就相当于承担了无限扩张的责任。”孟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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