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挪用空置房引至赔偿

物业百晓生 2008-08-02 08:00:00


案例描述:
某管理处挪用一空置房长达三年之久,该业主发现后,要求免交三年管理费,并要求管理处交纳房屋的租金。

处理过程:
经与业主沟通,管理处向该业主赔偿6000元费用。

案例点评:
虽然该业主未入伙,但该房屋权属业主,未经业主同意,不能擅自使用其房屋。
管理处人员法委意识不强,决策前未对该房的产权进行充分了解,没有与房地产销售部门核实房屋是否已售出,管理处没有及时掌握空置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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