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商业活动管理规定

物业百晓生 2008-10-28 17:00:00

为了保证小区管理整洁有序,完善对区内商业活动的管理,使之有序、规范地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区内的商业活动

区内外商业单位在小区进行商业活动(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点促销、产品推广、服务咨询等),均须到管理公司配套服务部前台办理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

二、程序

(一)申请

1、填写申请表, 加盖公章,提交公司配套服务部审批。

2、提供活动负责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3、提供营业执照、产品质量相关证明、许可证等;有关捐款、筹款等进行慈善活动,须提供有关政府部门批文。

4、审批需列明具体管理要求和注意事项。

5、申请获准后通知相关区域、部门进行监管。

6、缴交相关费用。

(二)费用(场地使用费、人员监管)

项目 规格 费用单价 备注

宣传海报张贴A3 5元/天/张自备双面胶,按管理处要求张贴

(不能超过15天)

A4 3元/天/张

宣传横幅悬挂 10M2以下 100元/条/天按管理处要求自行装拆

10M2-20 M2以内150元/条/天

20M2-50 M2以内200元/条/天

50 M2以上 300元/条/天

摊位场地使用费新x路、新x路300元/天公共设施按金1000元

新x路 500元/天

xx湖会所广场 1000元/天/20M2

渔人码头广场 1000元/天/20M2

各封闭区门口 2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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