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员仪容仪表规定
物业之家
2012-11-15 10:30:25
为使护卫员上岗时保持良好的形象,特对护卫员仪容仪表作出如下规定:
一、统一着装、扎好腰带、领带、佩带工作证、整齐干净、整理着装后上岗。
二、执勤时必须穿制服、按规定着装,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穿运动鞋或赤脚(必须穿平底黑色皮鞋),不得将任何物体夹于腋下。
三、不留长发,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不留长鬓角、长指甲,不得染发、烫发或纹身,不得佩戴饰物,不得化妆、不戴眼镜。
四、坐立时要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依后靠,站立时按军姿标准站立,行进时按军训“齐步走”规定行进,二人成排,三人成行,步伐统一。
五、不得勾肩搭背、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看书报,不准哼歌曲、吹哨。
六、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不得当众整理衣物。
七、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八、注意个人卫生。本文来自物管学堂(xuetang.iwuye.com),欢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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