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护卫员(内保)夜间值班巡场规定

iwuye.com 2012-11-15 11:44:03

为加强商场夜间管理,确保商场的安全,特对保卫人员夜间值班人员作以下规定:

一、夜间值班保卫人员(含监控员)应对商场夜间安全和卫生工作负全责。

二、凡被确认是夜间损坏或丢失的物品,在没有查找到责任人的情况下,由当班保卫人员集体赔偿(含监控员);如出现乱扔乱倒垃圾等夜间违规施工现象,保卫人员没有出面处理,且没有找到违规负责人,当班保卫人员应负全贵并交纳垃圾清运费。

三、夜班应坚持不定时巡场,每班次巡场不得少于5次。

四、夜班巡场必须通过对讲机通知监控人员并在监控人员的监控状态下巡场,巡场时由班长带队,每次不得少于3人。

五、巡场人员每次巡场路线不得相同,规定的重点部位必须到达,巡场人员与监控员必须做好每次的巡场及监控记录。巡场的记录和巡场人员应该与监控录像时间、地点相吻合。

六、如遇现场施工,值班班长应妥善安排人员,巡场次数仍不得少于5次;每次巡场由班长带队,不得少于2人;一号门岗必须始终设岗,如人手确实不够应及时和监控室联系,实行人机并防,保证所有人员和施工现场处在保卫人员和监控设备监控之下。

七、一号门岗必须认真办理每一个进场人员的进出场手续,不得漏办或代办。

八、内保人员应随时与外保取得联系,随时关注大厦内外的各种异常现象,发生问题应互相配合,及时予以处理,做好整个大厦的安保工作。

九、所有值班保卫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随意调整班次,更不得在值班期间睡觉、喝酒、打牌。

十、值勤人员应文明执法,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违纪处罚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辞退乃至追究法律责任。本文来自物管学堂(xuetang.iwuye.com),欢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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