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处理原则

物业百晓生 2008-04-20 16:30:00

火灾处理原则

一.参加火场扑救的全体人员必须服从火场最高指挥的指示命令,非经请示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改扑救方案。

二.一但发生火灾,要尽快汇报上级和报警援助,报警愈早损失越小,牢记火警电话“119”。

三.在救援人员和消防队没有来到前,应集中全力抢救初期火灾,把燃烧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扑救人员必须保持冷静,坚持先救人后救火、先救火后救物、严禁疏散人员乘坐电梯。

五.疏散组严禁人员争先恐后、互相拥挤、阻塞通道,以免造成自相践踏,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六.属电器火灾必须先断电后灭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七.高压电房和柴油发电机房发生火灾一定由专业人员操作自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特殊情况必须由火场总指命令具体执行方案。

八.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严禁疏散人员乘坐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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