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安管理

物业百晓生 2008-05-10 16:30:00

小区保安管理

一、小区治安管理范围。

下列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都属于治安管理范围:

1、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和休息;

2、从楼上往下乱扔杂物;

3、擅自撬开他人信箱,私自拆他人邮件、电报信函等;

4、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5、未经批准,私自安装、使用电网;

6、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损毁他人财物;

7、使用汽枪,在住宅小区内进行各种射击活动;

8、制造、销售各种赌具或利用住宅聚赌;

9、利用住宅窝藏各类犯罪分子和嫌疑人员;

10、利用住宅作据点,进行盗窃活动;

11、制造、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

12、利用住宅进行嫖宿卖淫活动;

1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标志,或故意损毁、 移动覆盖物或标志;

14、故意损坏邮筒、公用电话等公共设施;故意损坏路灯、消防栓、公用天线、电 梯等配套设备;故意损坏园林绿地、停车场、娱乐场等公共地方。

二、小区治安管理内容

1、住宅小区开设的经营摊点,未经管理公司批准,领有经营许可证的,治安人员有权禁止其活动;

2、在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晒衣物,在公用楼梯间、通道、天台堆放杂物,饲养鸡、鸭等家畜,治安人员应予制止。

3、制止无正当理由、衣冠不整或三无人员、推销员等进入小区。

4、施工人员凭证出入

5、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包括所骑、乘车辆种类、车牌号码)

6、根据小区管理需要,向指定的对象敬礼

7、维护门口交通秩序,保持畅通无阻

8、车辆的疏通

9、人流的疏通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