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安全护卫部应急计划

物业百晓生 2013-04-27 16:30:00

管理处安全护卫部应急计划

1.目的: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使安全护卫工作保持正常状态。

2.范围:安全护卫工作。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制定应急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2各管理处负责应急计划的贯彻实施,接受安全部的监督指导。

4.内容:

4.1分类:

4.1.1根据情节分为A、B二类。

4.1.2A类紧急情况:犯罪团伙的突然袭击,重大火灾、特大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

4.1.3其余为B类:

4.2执行:

安全部对紧急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控制。

4.2.1制订《紧急集合方案》,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且负责组织实施与监督。

4.2.2制订治安突发事件处理操作规程(包括:WI/B-032至WI/B-040),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且负责监督并组织实施。

4.2.3全体护卫人员须进行严格的半军事化训练、消防知识培训和模拟实战消防演习。

4.2.4各护卫班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

4.3应急计划的修改:由各管理处提出修改意见,经安全部修改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按新计划执行。

4.4相关文件与记录:《紧急集合方案》

《治安突发事件处理操作规程》

《纠正措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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