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厦)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变措施

物业百晓生 2013-05-01 16:30:00

小区(大厦)停车场突发事件应变措施

(一)停电

a)立即将停电区域及详细情况报告当班主管、领班及部门主管或消防中心当值消防员,报告工程部并了解停电原因。

b)收费系统停电,应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

c)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各通道照明。

(二)收银系统

立即知会部门主管或当值主管、领班,并记录故障时间。

a)尽快报工程部维修,恢复正常使用。

b)未能恢复使用前,通知出入口岗位当值人员,使用手动计费。

c)按手动计费操作程序收取停车费。

(三)火警

a)以最快的方式通知消防中心,说明起火地和起火性质。

b)疏散起火现场一带的客人。

c)运用就近的消防器材尽快将火焰扑灭或控制火势蔓延,等候消防人员到场。

d)保护起火现场,等候专业人员进行调查。由经理以上职级人员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局报警。

e)如火势扩大,难以控制,车场员工应协助指导车场客人以最安全快捷的途径离开车场到安全地,并提防有人趁火打劫。

f)如出现人员受伤,应积极抢救。

(四)消防系统故障

a)立即通知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详细说明故障情况。

b)耐心向在场客人/业主做好解工作。

c)采取措施(如使用沙包拦水,立即关水闸等),避免故障导致大厦设备损坏。

(五)斗殴等暴力事件

a)保持冷静,以最快方式报告领班或控制中心,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如地、人员数量、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

b)如能控制现场,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并和监控中心保持联络,等待上级的指令和增援人员到达。

c)处理过程中应保持克制态度。除正当防卫需要,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争吵或武力冲突。

d)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

e)尽可能将争执双方留下或将肇事方截获,等候上级处理。

(六)盗窃等破坏事件t

a)应以最快方式报告监控中心或当班主管,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地、人员数量、人员财物损失情况等)

b)保持冷静,如能处理的可将有关人员带往安防部调查处理;如不能即时处理,则应监视现场,等候其他岗位支援及上级指令。

c)保护现场不受破坏,以待有关单位调查取证。

(七)醉酒者

a)在报告监控中心或上级的同时,尽力稳定控制醉酒者的情绪。

b)劝告醉酒者离开车场范围。如醉酒者无理取闹,可使用强制手段请其离开车场。

c)在处理醉酒人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态度。

(八)任何车辆对小区设施及其它车辆造成危害

1、任何车辆碰撞

a)将肇事司机留在现场。

b)立即通知当值主管或领班到现场处理。

c)暂时扣下肇事人员的有关证件,等候上级前来处理。

2.停泊之车辆被其他人仕(非管理公司责任)破坏或停泊之车辆造成其他人仕损失。

a)造成损失之赔偿金额达到或低于¥1000元,由安防部人员协调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b)造成损失之赔偿金额超过¥1000元,安防部人员应安抚当事人,记录事件经过,尽量协调当事人协商解决。

c)如确实协商不成,可通知物业部人员到场,并向物业部提供事件书面经过,以便物业部人员配合安防人员做好协调双方当事人(业户)进行协商解决。

d)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可向公安部门报案处理。

3.任何车辆对小区公共设施造成损害m

安防人员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立即拍照并写下事件经过、复印当事人及肇事车辆之有关资料,禁止肇事车辆离开,通知工程部维修人员对受损害部位进行赔偿打价工作,要求肇事车辆当事人立即赔偿或缴交按金。如确实协商不成,可通知物业部人员到场协助安防部人员进行处理并提供事件经过及相关资料,直至肇事车辆当事人与管理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并收取赔偿金/按金为止。

4.地库车场设施(如闸杆)对任何车辆/人员造成损害

a)情况较为一般时

安防人员通知工程部人员到现场检查,证实确属本车库设施责任时,请当事人到安防部协商处理,并做好安抚工作,如涉及向保险公司索赔,安防部应准备事发书面经过及当事人有关资料,通知物业部,由物业部人员接手处理及办理向保险公司索赔手续。

b)情况较为紧急时(如发生人员受伤严重时)安防人员可先陪同伤者前往医院就医,伤者情况稳定后,再按以上的程序处理。

(九)失卡、卡损毁

a)需向失卡或卡损毁的客人解公司的规定。

b)按车场入口岗位登记的时间作遗失卡处理,并收取停车费。

c)如客人蛮不讲理,可通知当值主管、领班协助处理。

(十)车道堵塞

a)在不违反公司原则的情况下,以最快的捷的方式疏通出入车道。

b)如遇到"问题车辆"可先暂扣司机证件,将车辆安排到不堵塞车道的地方停泊再行处理。

(十一)电梯故障

a)通知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及电梯工。

b)在电梯口摆放通知或指引。

c)通知入车口当值人员。

d)入车口岗接通知后应向入场客人做适当指引。

e)收款员在收取停车费后应向客人做出适当的解释和指引。

(十二)水浸

a)由车场出入口安防员发出次租车辆IC卡,记录次租车辆IC卡号码、车牌号码、进场时间,指引其

停放于次租车位.

b)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物业客务中心。

c)尽快使用就近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槽口,以免电梯受损。

d)耐心向住户/业主解劝慰,尽量为业主/住户解决水浸带来的实际困难。

(十三)军、警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或不交停车费n

a)如难以独自处理,则尽快通知当值主管、领班到场处理解决。

b)尽力将驾驶员留在现场。

c)保持冷静、克制、有礼,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礼貌行为与驾驶员争执。

(十四)任何车辆冲闸

安防部人员即时拨打"110"报警,视作盗窃车辆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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