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报警监控中心交接班规定

物业百晓生 2015-01-30 16:30:00

小区报警监控中心交接班规定

1.接班人员须提前十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接班人员须对机器设备(监控电脑、电话、监视器等)进行检查,确认设备运行正常,无故障,才能签名。交班人员记录离开时间。

3.接班人员验收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员承担责任;接班员签字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员承担责任。

4.交接班时,交班人员须将下班人员应注意事项、待处理问题交代记录清楚。

5.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

6.交班人员在交班时负责本岗位的卫生保洁(地板、工作台、电脑、监控器荧屏,特别是电脑、监控器荧屏擦拭时应注意用干布、软毛刷将灰尘清除,严禁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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