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投诉处理制度(投诉接口)

物业百晓生 2012-11-27 15:30:00

顾客投诉处理制度(投诉接口)

1、各单位客服主任为投诉处理第一责任人。该负责人在接受工作后,应该及时(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将处理的情况回馈客服中心。

2、各单位客服主任应提供投诉处理工作接口,并保证正常履行职责。

3、投诉接口包括外部接口和内部接口。外部接口主要面对投诉顾客,内部接口主要面对客服中心。

4、外部接口应至少提供以下对外接口形式

A. 一个投诉电话;

B. 一个管理处的投诉信箱。

5、各管理处根据实际需要和各自的能力提供更多对外接口形式,各负责人应能保证提供的所有对外接口正常运转.外部接口的所有联系方式应向所辖区的顾客公示。

6、内部接口应至少提供以下联系方式

A. 一个联系电话(含联系人);

B. 一个联系电子信箱。

7、上述联系信息和负责人姓名汇总到客服中心,并在内部网上公布。如果相关对接人员发生变动,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知会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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