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装修手册:相关收费
大厦装修手册:相关收费
4.1装修按金
按租用面积¥40元/M2计算。(面积50M2以内的按2000元,超出部分按¥40元/M2计算)
4.2装修保险
100M2以下购买保险额为¥100万元或以上、100-300M2的购买保险额为¥200万元或以上、300M2以上购买保险额为¥300万元或以上.
4.3施工证
出入证:按金¥10元/个,工本费¥5元/个。(有效期:一个月)
4.4消防/空调放水费
¥200元/次
4.5临时用水、电费
4.5.1水费:0.5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一次性收取)
4.5.2电费:1.5元/度
4.6清洁费及垃圾清理费
4.6.1若业户或其装修承建商违反前述2.5、2.6、2.9款,而破坏环境清洁者,大厦管理处将收取不低于300元之清洁费,并有权根据清洁难度而提高收费。若造成设施损坏者,除缴交清洁费外,并须赔偿相应损失。
4.6.2弃置或存放于公共区域之垃圾、杂物、工具等,按每车500元收费,不足一车按一车计算。
4.7验收服务费
第四次验收开始,每次收取服务费¥200元。
4.8其他
4.8.1有以下行为者,大厦管理处将每次收取行政服务费¥50元:
4.8.1.1违反2.2.3条、2.7.2条产生噪音,造成滋扰。
A)2.2.3所有足以发出噪音之工程、材料运输、施工垃圾之运送,必须在正常营业办公时间外进行;
B)2.7.2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严格控制拆墙、钻、凿及捶打工程。若大厦管理处认为有需要,亦有权要求停止前述以外之其他噪音工程。装修承建商必须配合。
4.8.1.2违反1.2.3.5未办理施工工作证,擅自施工者。
A)1.2.3.5业户在全部通过上述手续后,可随时通知大厦管理处实际施工日期,于办妥装修施工证书及施工工作证等手续后即可进场施工.
4.8.1.3违反2.10.3、2.10.6者。
A)2.10.3施工人员只可在施工范围内活动,严禁于大厦其他范围内游荡;
B)2.10.6严禁随意使用大厦之消防设施,严禁使用消防用水施工。
4.8.2违反2.10.2、2.10.5者,大厦管理处将每次收取行政服务费¥100元。
A)2.10.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或电炉煮食及烧水;
B)2.10.5施工现场不准吸烟、吐痰、住宿、随地便溺。
4.8.3违反2.9者,大厦管理处将每次收取行政服务费¥300元。
A)2.9洗手间的管理
a)施工工人必须使用大厦管理处指定洗手间,不得擅自使用其它楼层洗手间,并应保持洗手间之整洁。
b)业户及其承建商必须严格监督施工工人,不得践踏洗手台、座厕、座厕板、尿槽等所有洗手间设施;并且不得抛掷或倾倒任何杂物进入洗手盆、座厕、尿槽、地漏,以免堵塞。
c)严禁在洗手间进行任何清洗行为。
d)严禁为取水方便,未经大厦管理处同意,擅自拆卸水龙头等设施或接驳水管。
4.8.4违反2.10.1、2.10.7者,大厦管理处将每次收取行政服务费¥500元。
A)2.10.1严禁私自接驳电源。
B)2.10.7未经大厦管理处同意,业户及其承建商不得于公共区域或面向公共区域展示、悬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之招牌或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