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业主退租工作程序(四)

物业百晓生 2015-05-26 15:30:00

大厦业主退租工作程序(四)

1适用范围

本工作指引适用于**国际金融中心业主退租手续的办理程序。

2引用文件

3定义

4工作指引

4.1 业主/租户退租时,由业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部,并出具委托函。

4.2 业主/租户于迁出日前一周到物业部填写《业主迁出申请表》。

4.3由物业部、工程部、保安部人员共同陪租户前往该房间同承租人共同检查单元状况。

4.1 工程部检查迁出单元各种工程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4.2 保卫部检查迁出单各种消防安全设备是否完好。

4.3 单元内设施情况检查完毕,如业主委托接管单元钥匙,与租户交接钥匙,并填写《钥匙签收表》,此钥匙交给保安部保管。

4.4由工程部人员抄写能源表底数,填写《能源计量表读数记录单》,检查完关闭该单元内水电能源。

4.4 物业部根据各部门填写的《业主迁出申请表》,并确认各种费用已缴清。

4.5 业主/租户退租后由物业部向相应部门发出《退租通知书》,各部门做好相应工作安排。

4.5.1《退租通知书》抄送保安部、工程部、财务部。

4.6 所签署文件上交物业主管审阅无误后存档。

5记录和保存

5.1 物业部保存

5.2 业主档案各相关表格-永久保存

6.附录

6.1《业主迁出申请表》

6.2《退租通知书》

6.3《能源计量表读数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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