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维修服务的规范要求

物业之家 2012-12-22 18:47:09

1、敲门

有门铃时,轻按门铃,按铃时间不要过长,无人应答再次按铃,按铃时间加长。没有门铃时,则轻叩门三响,无人应答再次叩门,叩门节奏渐快、力度渐强。若无人应答,等候三分钟,若主人仍未返回,写留言条塞入用户门内。

2、介绍

主人闻声开门或在门内询问时,首先自我介绍:“对不起,打扰了,我是某某物业有限公司维修人员ⅩⅩⅩ,前来为您服务。”

3、进门

如进入十分整洁的房间,员工应将鞋子脱在门外,赤脚进入、或穿好自备鞋套,经主人许可,进门可不必套鞋套,进入室内步子要轻,工具袋背在肩上,如拎在手中,则应高于地面一定距离,不能在地上拖着工具袋。走到工作地点后,将干净的帆布或塑料布铺在主人选定的位置,用于存放工具和需要拆卸的零件,不能将工具和拆卸下来的零件直接放在地上。

4、维修

维修工作中手脚要轻,尽可能不发出噪声。实在无法避免时,应事先向房间主人打招呼。

5、整理

修理完毕,做到工完场清。

6、收费

按规定标准收费。

7、填单

如实填写《某某物业有限公司维修单》,请用户对修理质量、服务态度与行为进行评价并签名。

8、辞别

向用户告辞,走出房间,步子要轻,工具袋背在肩上,如拎在手中,则应离开地面一定距离,止门口时,应转身面对房间主人说:“今后有问题,请随时联系,再见。”

9、整个工作期间不得收受业主送的物品,尽量不借用主人家里的工具、抹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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