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防火安全“三级”检查规程

物业百晓生 2014-08-16 14:00:00

小区防火安全“三级”检查规程

1.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小区的防火安全检查

2.0一级检查

2.1一级检查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实施,每周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填写《消防检查(保养)记录》。

2.2每个员工每天应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3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2.4值班的员工接班时应提前进入岗位,向交班人了解安全情况,对交班人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检查处理并作好现埸工作记录。

3.0二级检查

3.1二级检查由综合事务部(或相关部长)组织实施。

3.2综合事务部(或相关部长)每月应组织各部门班长及以上人员对小区内的消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3检查一级部门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3.4组织处理小区内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对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3.5工程部长负责对各岗位员工消防知识的培训

3.6按规定填写《消防检查(保养)记录》。

4.0三级检查

4.1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4.2每季度由公司领导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消防设备设施检查或抽查。

4.3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4按规定填写《消防检查(保养)记录》。

5.0支持性工具

《消防检查(保养)记录》、《灭火器检查登记卡》、《消火栓检查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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