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暂行)

物业之家 2012-10-28 03:42:27

第一章总则

一、为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丰富专业知识,增强业务技能,改善工作绩效,以保持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员工队伍,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员工培训工作依据“培训工作目标明确,实施精心策划;培训内容针对性强,突出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培训组织严密,评估考核规范”的培训原则。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总体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公司各类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文档的制作、培训档案的建立和相关培训资料的管理,并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

第二章培训种类、形式与时间

一、培训种类

(一)新员工培训

新员工培训是指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企业文化、公司组织结构、基本业务知识、相关人事制度以及职业发展教育等方面。

新员工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利用公司内部培训师资,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二)在职培训

1、部门内部培训

部门内部培训是指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利用内部培训师资对员工开展的有关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交流与经验分享。

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自行组织实施,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

2、部门交叉培训

部门交叉培训是指利用公司内部培训师资,在相关业务部门之间开展的与工作内容相关的知识、技能的交流培训。

部门交叉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资源,统一组织、实施、控制和评估。

3、通用类外部培训

通用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师资组织开展的全员适用的通用类知识、技能和态度培训,如电脑使用、时间管理、沟通技巧、团队建设等。

通用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筹策划、内容设置、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

4、专业类外部培训

专业类外部培训是指利用外部培训师资开展的与业务、技术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市场营销、企业管理、技术、财务、人力资源知识等。

专业类外部培训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制定、实施和评估工作。

(三)业余学习培训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培训。

凡符合申报本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员工可参加考前培训。

二、培训形式

采取在职定期、不定期、半脱产、脱产和业余形式参加培训。

三、培训时间

(一)公司员工全年的培训时数应不少于48小时;

(二)员工培训时间根据培训计划安排保证按期实施。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延期的,应提交延期申请,说明原因,并在当年内择期完成。

第三章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

一、制定培训规范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培训体系的具体执行者;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的组织、推动公司内的各项培训工作。

(二)当有关部门组织机构职能改变后,或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因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导致服务程序、工作标准发生变化时,各项目应协助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对培训规范进行修订。

二、培训计划的订立

(一)人力资源部每年12月初将《培训需求调查表》发放给各部门负责人,由各部门或各部门负责人在本体系进行培训需求调查;

(二)各部门在12月30前回收《培训需求调查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员工的培训需求制定系统管理培训计划,并承办相关培训事宜;

(三)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发展需要,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人力资源部汇编成年度在职培训计划,同时通知公司全体人员;

(四)各部门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临时性的培训课程;

三、培训准备

(一)选择最优培训合作伙伴,确定培训课程,签订培训合同,确定培训讲师及培训实施日期;

(二)根据课程针对目标的不同,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各体系培训名额的分配;

(三)培训开始前一周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参加培训的人员培训日程、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讲师等;

(四)培训前3个工作日,通知办公室根据培训要求布置培训教室、准备培训设备等。

四、培训的实施

(一)各部门应依据培训计划,按时实施培训。

(二)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应严格制定并执行培训考勤制度,人力资源部应对各项培训过程给予督查;

(三)各部门需定期召开培训工作会议,以评估、检查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成果,分析培训需求,制定相应改进措施,提供培训实施建议。

五、培训评估及汇报

(一)各项培训结束后,应组织相应的考核、测验、评估;

(二)各项培训考试因故缺项者,事后一律补考;

(三)培训考试成绩、成果报告,一律立案存档,作为考绩和升迁的参考;

(四)每期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评定出学员考评成绩,登录培训考试成绩,进行培训总结及学员培训意见调查。人力资源部保存员工完整的培训档案资料;

(五)为评估培训绩效,培训部门每季度应总结在职培训实施情况及培训成效调查,报人力资源部,以便了解在职培训实施情况,为下一次培训提供参考;

(六)培训工作的完成质量作为考核每一级管理人员工作质量及业绩的指标,完成质量指标包括:组织培训工作次数、培训计划、方案科学性、管理措施落实达标率、考核成绩合格率、同类问题重复出现率,培训后知识与技能掌握合格率,培训后相关项目优秀者增长率等内容。

(七)每年12月30日前,各部门应将本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对未完成的培训项目应做出情况分析及改进措施。

六、培训纪律及考勤管理

(一)员工培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缺课者,按旷工处理,并记入员工个人考核档案,扣减年终考核评分;情节严重者,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一次。

(二)参加培训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者及不遵守课堂纪律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在其部门内部通报批评一次。

(三)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单》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须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章培训报批

一、国内培训

(一)各项目、各职能部门选送的各类外派培训学习,应签订外派培训协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报批手续;

(二)凡个人要求的各类培训学习,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员工培训学习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报公司领导审批;

二、国外培训

(一)各部门员工需出国培训者,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制定出国培训计划及具体安排,由财务部审查经费;

(二)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应于预定出国(境)学习之前半年提出书面申请。

三、外派受训人员培训完毕返回后,应将有关资料,包括材料、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送人力资源部门存档,并将其培训成绩登录培训资历。

四、外派受训人员应将接受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册,作为讲习材料,并于人力资源部组织讲习会上向公司有关人员传授。

第五章培训经费使用

一、员工培训教育经费根据有关规定,按员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落实,由各部门负责安排使用计划,财务部门监督,并将培训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需公司支付培训费用的,一律凭结业证或成绩合格通知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三、如员工因培训而产生费用支出,在培训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协议》。

第六章员工培训协议

一、凡申请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协议,承诺在培训结束后在本公司服务一定期限。

培训费用培训人员服务期限备注

培训费用在1000元以下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不低于1年

培训费用在1000~3000元不低于1年6个月

培训费用在3000~6000元不低于2年6个月

培训费用在6000~10000元不低于3年6个月

培训费用在10000元以上不低于4年6个月

培训费用在1000元以下部门主管级人员不低于1年6个月

培训费用在1000~3000元不低于2年6个月

培训费用在3000~6000元不低于3年6个月

培训费用在6000~10000元不低于4年6个月

培训费用在1000元以下普通员工不低于2年

培训费用在1000~3000元不低于3年

培训费用在3000~6000元不低于4年

备注:多次培训的,分别计算后加总。

二、凡经公司批准的上岗培训、在职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其培训费用全额由公司承担。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培训费用公司不予承担。

三、公司本着对口培训原则,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回来以后,一般在一年之内不得要求调换岗位。

第七章培训费用报销和补偿

符合条件并在公司培训计划内的员工,其在外培训教育费用可报销。

费用申请、报销手续和相关规定:

员工按照公司的培训计划申请外出培训时,必须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

经各级主管审核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与人力资源部签定的《员工培训协议》,申请培训费用。

培训结束后,填写《费用报销申请表》(附培训费用发票),送人力资源部办理确认手续。

受训人持审批完毕相关手续,到财务管理部报销。

培训费报销范围: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允许报销的其他费用。

费用补偿

员工在约定服务期限内辞职,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应补偿公司的培训出资费用,其范围为:

公司出资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

公司出资培训或进修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在教育培训者。

公司出资培训的高新技术、特殊、关键岗位员工。

(四)补偿费用额计算方法:

1、员工补偿

补偿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已服务年限/规定服务年限)

其中,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公司予以报销的部分)的各种费用。不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劳动福利费用。服务年限可以用月为度量单位。

2、公司补偿的标准视培训内容和需求而定

(五)由公司组织的培训项目,员工自愿参加并需要取得证件或证书的,培训费用自理。

第八章培训期间待遇

一、培训待遇

(一)经批准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人员,凡占用了工作时间学习的,按事假考勤;

(二)经组织选送脱产参加培训的,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补助。

第七章附则

一、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部。本文来自物管学堂,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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