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12-10-31 19:08:06

1、目的

规范管理、统一标准、防止混乱、发挥功能、有效使用、保值增值。其中心任务:强化对“物”的管理。

2、原则

直线负责、分级管理、各司其职,主动协调。

3、职责

1)财会核算部负责记录固定资产的价值,准确提供公司固定资产的初始价值、剩余价值及提取折旧情况。

2)财会核算部负责保管各类固定资产的产品说明书、保修单和配套安装材料及软件等。

3)行政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加、调拨、减少、出售等业务相关手续的办理。

4)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管理部对固定资产实物实行归口管理。

4、固定资产的标准

1)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以及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2)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超过两年的。

5、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批经营管理用房。

2)机器设备:指用于经营服务的供水供热设备、通讯设备、洗涤设备、维修设备等。

3)电器设备:指用于经营服务和管理用的电视机、空调机、电子计算机等。

4)家具设备:批用于经营服务和管理使用的沙发、组合家具等。

5)交通运输工具:批用于经营服务和管理使用的各种车辆,如货车、客车、小轿车等。

6)其它设备:指不属于以上种类的其它经营管理、服务使用的固定资产。

6、固定资产的计价

1)原始价值:指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货币总额。包括:买价;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安装费;缴纳的增值税;购置车辆的附加税等。

2)重置价值:指在目前情况下重新购建该项固定资产所需的全部支出。这促计价方法只限于接收捐赠的固定资产或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时使用。

7、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采取年限法,折旧年限见“固定资产目录”。

2)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3%。

3)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时间: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折旧。

5)报废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时间:从固定资产报废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6)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7)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8)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逾龄的固定资产。

9)未提足折旧已经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部分不再补提,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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