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将试点社区居委会将介入小区物业管理

综合颍州晚报 2016-11-17 11:14

小区物业管理(资料图)

近日,阜阳市下发《关于在阜城物业管理小区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阜城社区居委会将介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并且在“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中占主导地位,监督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各司其职,妥善协商两方关系等。年底前,阜城将选择部分小区开始试点工作。

社区居委会要介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在阜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社区居委会的角色可谓尴尬,要求执行属地管理,在职能上相当于最基层一级政府,要在各住宅小区行使文明创建、调解纠纷、综合治理等职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介入小区。

与此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出现纠纷时,又感到找不到调解机构,往往直接到辖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时物业服务企业自觉难以在小区立足,一夜之间“蒸发”,小区物业服务陷于瘫痪。

9月份,《关于加强阜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其中明确要建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近日下发的这个《通知》,就是对《实施意见》的具体配套。

社区居委会既“监督”又“调停”

按照《通知》,“三位一体”即在实行物业管理并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在平等合作的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小区联合工作组,通过建立相关制度,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将物业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体系。

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小区“三位一体”机制中占主导地位,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受理小区业主投诉,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等。

《通知》还明确,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要设立“三位一体”工作室(岗)、要建立重大事项协商制度,对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街道办事处应积极组织协调社区居委会、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代表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社区居委会要协助业主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年底前试点,2017年铺开

《通知》明确,颍州、颍东、颍泉三区政府和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行“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组织领导,各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是推进“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社区居委会推进“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年底前,颍州区选择3-5个小区,颍泉、颍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选择2-3个小区进行试点,逐步推广,力争2017年底阜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全面实施“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同时,各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老旧居民区推行物业管理,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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