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男子酒后打砸物业大厅被判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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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中午,石家庄市某小区物业大厅里,一名男子使用物业大厅的灭火器将电梯轿厢门砸坏,又从附近的工地上拿了镐和铁棍将物业大厅的玻璃全部砸碎。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寻衅滋事案。
案发当天,吕某酒后来到物业服务大厅找工作人员反映问题,看到他一脸醉态,工作人员便无人回应。吕某一气之下,嘴里骂着脏话,拿起物业大厅的灭火器将电梯轿厢门砸坏。直到灭火器被砸的漏了气,在物业服务人员的劝阻下,他才将灭火器扔在了地上。但令人没想到的是,吕某又从地上抄起凳子直奔大厅空调旁边的玻璃门砸去,因为是钢化玻璃,吕某砸了十多下都没有砸坏。吕某又回到大厅入口处,抡起凳子将入口处的玻璃窗户全部砸碎。
物业经理杨某听到对讲机呼叫说有人将大厅玻璃砸碎了,急忙来到大厅将吕某带到办公室。随后杨某询问吕某为什么闹事,吕某称物业之前答应让他在小区里安装饮水机,现在又不让安了,感觉自己被骗。杨某称,“以前吕某跟我们说过安装饮水机的事,但我们始终没有答应,也没有其他员工答应过他。”因为看吕某在醉酒状态下,杨某便让吕某离开了。
谁知20分钟后,大厅又是一阵玻璃碎裂的声音。原来吕某走后,感觉不解气,又从附近工地上找了一个镐,开始砸物业大厅的其它玻璃,砸碎7、8块后,镐把断了,吕某把镐丢在地上再次离开。几分钟后,吕某举着一根铁棍回来,将大厅的30多块玻璃全部砸碎。因为玻璃渣溅到手上,吕某的手上全是血。围观村民劝他赶紧去医院包扎,吕某才骂骂咧咧地离开。110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随后将吕某传唤到案。后经鉴定,财产损失共计6940元。
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吕某被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物业公司财产损失共计6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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