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垃圾分类没做好物业被立案调查 面临最高5万元的行政处罚

厦门晚报 2018-02-04 20:29

城管执法队员检查发现厨余垃圾桶混装其他垃圾。

垃圾分类宣传。 刘东华摄

厦门晚报讯(记者谢雨真通讯员吴丽娟)在小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物业的责任是否落实好很关键。昨天上午,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的一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华侨海景城物业多次未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仍将各种垃圾混装在一个垃圾桶内。

对此,城管部门正式启动立案程序,该小区物业面临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等程序走完后,该物业或将成为全市首个因垃圾分类责任落实不到位吃“罚单”的物业服务企业。

【整治】

前天刚开《行政执法通知书》,昨天抽查时问题仍没整改

从1月29日至2月6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多部门,对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行为进行第一阶段联合整治。昨天上午,工作人员来到华侨海景城,此前这个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一直做得不到位,就在前天,思明区城管执法局鹭江中队已向物业管理处开具了《行政执法通知书》。

昨天上午9点多,环卫部门的厨余垃圾运输车来到禾祥西二路,附近小区保洁人员陆续把绿色的厨余垃圾桶集中到车前,进行垃圾收运。整治组的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对华侨海景城的厨余垃圾桶进行检查,鹭江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在一旁录像取证。结果,抽检的第一桶就发现了混装的问题,堆放在桶口的那袋垃圾装着旧衣物、编织袋等。

据介绍,目前我市的生活垃圾是分类收集和运输的,比如厨余垃圾,会直接运输到位于后坑的处理厂消化,没有污染的旧衣物属可回收垃圾,被污染的旧衣物属其他垃圾,不能与厨余垃圾混装在一起。这几种垃圾都有各自独立的运输体系。

【回应】

物业承诺将加强培训 街道将加大督促力度

鹭江城管中队队长陈加平告诉记者,早在去年12月6日,执法队员就发现华侨海景城的物业没有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向其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之后,城管、街道、社区等部门先后三次约谈小区物业。

鹭江街道工作人员说,很早之前就帮助小区设置了投放点,并给小区发放了187个分类垃圾桶。可以说,硬件配套设施早就准备好了。

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赵先生表示,被约谈后,他很重视此事。现在小区共有18个保洁员,他准备请第三方机构来开展一次垃圾分类知识集中培训,让管理人员明白今后该怎么做。工作人员建议,现在很多小区的物业在垃圾分类方面做得不错,可去“取经”。赵先生承诺将做好整改。

鹭江街道办事处调研员徐彩兴认为,垃圾分类做得好不好,物业很关键。从华侨海景城的情况来看,物业显然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很好地开展宣传工作,也没有在日常规劝、指导居民方面下功夫。下一步,街道将加大对物业的督促力度。

【规定】

我市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我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鹭江城管中队执法队员介绍,管理责任人要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垃圾收集点、清洁楼或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此外,还要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进行劝告、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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