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频现物业与业主冲突!物业行业“根源性问题”凸显

扬州有态度 2018-06-04 15:05

这个6月1日,对于孩子来说,是快乐的一天!而对于扬州一些小区业主来讲,却过得很“糟心”!六月刚刚第三天,“扬州有态度”便密集接到扬城多个小区业主的爆料,控诉“物业违规”以及“恶仆欺主”,其中不乏知名房企旗下物业公司,而这些也暴露出业主与物业关系中更深层次的制度“顽疾”。从长远来看,这些问题应当给予足够重视。

扬州业主的糟心“六月”

对于万豪西花苑的小区业主来说,业主堵门已经不是“新鲜事”,而为了更换嘉宏物业,小区也排除万难,成立业主委员会,招标新物业,但业主内部意见不统一并且暗自较劲,业主对成功更换物业以及新的物业能否带来新气象,依旧信心不足。

无独有偶。5月29日,位于东区的扬州大世界国际广场,业委会新聘请的安顺物业在准备进场时,原来的华峰物业却拒绝撤离,进而发生冲突。

就连全国知名物业企业,也深陷其中。6月1日,万科城遭业主堵门,导致周边道路拥堵,而源头则是当日开始实施的“车辆管控”:每天保留20个地面临时停车位,当临时停车位停满后,其他没有购买车位的车辆无法进入小区。

位于西区的华润橡树湾,则是其中“闹最凶”,最具代表性,情况也更加复杂的。据橡树湾业主介绍,5月31日晚开始,一批从未见过面的“新保安”就挎着共享单车聚集在橡树湾南门外,阵势颇大,“有点让人害怕”。

从周六早,事态逐渐趋于恶化。不管是否有购买车位,出入小区均需缴纳3元及以上的临时停车费,保安态度强硬,甚至以身体阻止车辆前行来收取费用,不少业主情绪激动,小区的两处出口瞬间被堵死。

另一位橡树湾业主李先生,亲历了整个过程。据他描述,一早就听到东门人声吵杂,有位老先生貌似被激怒,下车徒手去抬道闸,无果后返回车内,准备撞闸,幸好被其老伴死命拉住。眼见东门无法通行,由于要公事前往外地,李先生只能从南门入口慢慢逆向而行,结果南门出入口依旧被堵住,出口处的业主指着道闸表示,道闸显示的车牌跟他车牌号不一致。

眼见整个小区陷入混乱,门岗保安依旧态度强硬。有位业主母亲声嘶力竭,用手去抬道闸,带着哭腔喊道“要送小孩去考试”,还有业主表示赶飞机,有业主质疑为何有车位也要被这么对待,群情激愤。

“物业态度让人愤怒!”李先生显然怒气未消,“橡树湾近2000户,一共就东、南两个门一入口两出口,在当时上下班高峰时间情况下,物业还能够为了3元钱,惘然不顾业主安全从入口逆行。其他被堵业主的时间和权益,就不及这三元钱?单单这一件事,就凸显物业的大局观和服务意识严重缺失。”

据了解,周末两天橡树湾业主与物业冲突不断,甚至出现业主被道闸砸伤送院等受伤事件。“橡树湾南门还挂着业主看望并捐款给物业管家的先进事迹介绍,换来的是,物业对于被道闸砸伤业主却不闻不问,是不是很讽刺?”李先生半开玩笑表示。

那么,橡树湾物业与业主间,到底为何结下如此大仇恨?

橡树湾业主“三大”控诉

据了解,橡树湾业主的怒气,主要还是源自华润物业的傲慢态度,以及私占业主共有的资产与权益。

1、从五月开始对“人防车位”的“销售”,是整个冲突的起点。

业主对以“二十年长租“方式销售本该属于所有业主使用的“人防车位”甚为不满,不少业主也怀疑一夕之间停车位被几乎刷满红色“私人车位”字样,当中可能存在“猫腻”(据业主介绍,目前橡树湾入住率50%左右,车位比接近1:1)。

2、对于此次临时停车使用费的收取程序和态度,是冲突爆发点。

有业主表示,华润物业人员一向傲慢,收费都是发个通知,几乎没有见过物业人员上门,费用不交直接法庭起诉,而此次同样如此,并且表述“应业主要求”,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并“雇佣”一批新面孔“大汉”“强制”执行。

3、业主一直强调的“物业私占业主共有资产和权益”,以及物业和地产“暧昧”、“推诿”的关系,则是长期积累的问题根源。

据业主介绍,此前停车不收费,事实上有与物业的相互利益交换。橡树湾会所在扬州首屈一指,现在一楼除了物业使用,还出租给2家菜场、1家超市、1个菜鸟驿站,二楼原本供业主打乒乓球的运动场地,也加装了门禁,变身社区工作站以及物业所用。此外,遍布小区的广告投放,所有收益也尽入物业口袋,却未对业主公示,以及为业主所用。

此外,橡树湾业主表示,华润置地售楼时承诺的北门“遥遥无期”,房屋漏水等质量问题维修物业与地产之间“推诿”,直至最近物业回复“已过五年质保期”等等。

对于业主投诉,物业则表示,收费合乎程序与规定。而业主晒出的物业人员朋友圈显示,物业内部人员发出“有理走遍天下”,并配上“业主被道闸砸伤”的监控视频,不过据了解该朋友圈内容随后被删除。

据业内人士,诸如橡树湾这种情况,并非个案,而且比较具备代表性,当中也凸显目前我们在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根源性问题。

根源一:与地产“裙带”关系的“前期物业”

前期物业指的是小区初建,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与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协议均属于前期物业。等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之后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才算正式的物业合同。

虽然物业服务对象是业主,聘用主体是业委会,但扬州小区的物业90%以上都是“前期物业”,能成立业委会并成功更换物业的屈指可数。而这些前期物业,表面上是独立法人,其实往往和开发商同属一个集团公司,或同属一个老板,存在着密切的裙带关系。

此时,如果开发商与业主有利益纠纷,物业公司往往站到开发商这一边,也常常以“其与开发商都是独立法人,两者无任何关系”为由拒绝处理,久而久之,开发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利益冲突加剧,三者之间的矛盾也因此越积越深。

业内人士认为,剪断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的这种裙带关系,对于实现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三方共赢都有利。

根源二:做惯了“二管家”,“服务”意识弱

在南京发生业主“手持盾牌换物业”事件时,业内人士张德比曾在《业主换物业要持盾牌,“恶仆欺主”不能忍》一文中,深度剖析物业“二管家”问题的历史沿袭。

在90年代商品房推向市场之前,所有的房屋,都是政府所有的公房,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房管局行使管理职能。在商品房产生后,物业管理才应运而生。但是,当时比较大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很多都是从房管部门改制而成。

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只可能是“管理”的角色,而不可能定位于服务。一方面,地方政府出于便于管理的思维,会主动地赋权物业公司,以增加管理职能;另一方面,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开发商与政府部门有着紧密联系,开发商旗下的物业为了使他们管理主业“名正言顺”,也希望政府部门“授权”物业行使管理职能,双方一拍即合。

所以,现在回过头去看老的《物业管理条例》时,就不难发现当时物业作为“二政府”的深刻烙印,而在国内小区维权纠纷中,常常是作为管家的物业公司,远远要比作为东家的业主还像主人。

2007年,根据《物权法》的要求,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也已经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由“管理”转变成“服务”,这是定位的巨大变化,情况应该会发生根本变化吧?

改变没有这么容易。当一个人或一个部门,从管理者的角色下野,进入一个服务者的定位,最难改变的是心态,这直接影响他们的行事风格。各行各业都是如此。这决定了我国的物业“管理”向“服务”的转型,必然是一个漫长且艰难的过程。

根源三:被寄予厚望的的“业委会”步履维艰

为什么中国的业主和物业之间会有“主仆颠倒”这种情况出现呢?最根本的原因是,本应该强势的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没有起到作用——业主不能有效地组织起来,缺乏沟通、交流和共同行动的能力。

有房地产律师论证,对于有几千户居民的社区来说,物业公司基本上不可能被炒掉。既然无法找到开几千业主会议的地方,就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征求业主意见,而靠挨家挨户敲门,不可能征集到三分之二业主的反对票。

据了解,橡树湾小区有不少热心业主筹备业委会,但至今未进入实质成立阶段。由于种种原因,业委会成立牵涉地产、社区等多方面,而给业委会赋权一直没有提上议事日程。

对现有物业不满意,除了换物业,诸如深圳等一线城市也出现了较为成功的“业主自治模式”。不过据张德笔分析,在业主自治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翻看成功的案例,一般有以下几点经验教训:1,小区不能过于庞大;2,要有非常负责的业委会;3,要确保资金安全和公开;4,要配合度很高的业主。如果能满足以上4个条件,业主自治的效果或许会比交由物业公司负责更好。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解决根源性问题,物业缺失企业精神,“二政府”意识无法转换,而业主又一盘散沙缺少有效手段成立业主大会,缺有效管理缺实质授权,发生在橡树湾的业主物业冲突难以得到根本解决,而诸如此类的场景,会如同“复制”般发生。

公民社会,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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