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禁止物业找理由给业主停水停电停暖

物业之家 2011-04-01 14:44

石市住房局出台通知,要求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要公开

物业之家Pm86.com讯:今后,业主“被收费”的可能性将越来越少。昨日,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依法经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挂牌上岗,尤其是禁止以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理由给业主停水、停电、停暖,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

石市住房局相关人士说,2011年是三年上水平的第一年,也是石市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年,物业服务企业对构建和谐社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经营理念,真正成为创建和谐社会主力军,石市住房局给全市各物业公司发出通知要求从五个方面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通知》要求物业公司应该树立以人为本、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各物业公司应在服务区域明显位置悬挂企业资质证书,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标准、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将工作程序、服务流程和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照片岗位职责等上墙明示,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尽职尽责地为业主服务;物业企业应把提高员工的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放在首位。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增强与业主的沟通和交流能力,提升物业整体服务水平。

针对有少数物业公司将采暖费等代收费与物业费捆绑收费的情况,《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禁止以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理由给业主停水、停电、停暖,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

相关人士认为,《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已经有明确规定,此次石市住房局再次发通知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将使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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