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为物业服务收费定新规

物业之家 2011-05-09 20:44

物业之家Pm86.com讯: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服务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就如何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近日,铜陵市物价局和住建委共同制定了管理实施细则。

该市出台的细则中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和代收代办服务费、特约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包括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照明、通风、供电、给排水、电梯等公用设施设备运行、小修、养护所发生的人工、原辅材料费用等。

此间,将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别墅类的综合服务费、非住宅类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开展的代收代办服务、特约服务费等其他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其利润不得超过物业服务成本的5%。

铜陵市规定,住宅物业综合服务收费实行等级收费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约定的服务和收费标准提供服务的,由住房城建及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物业综合服务收费基准价由该市价格及住房城建主管部门制定,其具体浮动幅度由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双方约定,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相应等级基准价的20%。双方约定不成,报经价格主管部门审定。

该细则有34条之多,涉及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方方面面,有效期自今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记者注意到,为了体现人性化的物业服务,细则特别强调,对五保户和低保户,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商定,可以减免物业综合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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