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五一阳光小区车辆被蹭物业赔偿引争议

物业之家 2011-10-19 11:05

物业之家PM86.com讯:天津河西区五一阳光小区居民反映,自己停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轿车被其他车辆刮蹭后,物业拒绝作出赔偿。发改委物价管理部门表示,该情况由物业赔偿无法可依,具有一定争议。

地下车库车辆被蹭监控面前肇事者拒赔

河西区五一阳光业主王女士反映,9月12日,自己停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轿车被其他车辆刮蹭,找到物业后,长城物业工作人员为王女士调取了监控录像。录像中记录,一位车主在挪动车辆过程中,其车辆的左前角与王女士车辆的后保险杠位置疑似发生刮蹭。该车停下后,车主下车查看了疑似刮蹭的位置后驾车离开现场。

根据监控中该车所停放的位置和该车的其他外部特征,物业人员找到了这位车主。由于监控视频并不十分清晰,虽然车主做出了下车查看疑似刮蹭部位情况的动作,但对方表示这并不能证明两车确实发生刮蹭,故拒绝对王女士的车损作出赔偿。物业也向王女士表示,该情况并非物业的责任。

长城物业:领导开会拒绝采访

据王女士介绍,该车位为自己购买的私家车位,每月向物业公司缴纳100元的车位管理费用,既然收了管理费,物业就应该对车辆进行妥善管理,出现被撞的情况理应承担一定责任。

昨天(10月18日),记者与五一阳光小区的长城物业取得联系,前台人员表示领导不在,稍后再回复。

下午,记者再次拨通长城物业的电话,对方以领导正在开会为由拒绝了采访。

发改委:管理费不同于存车费,物业赔偿存在争议

当日,记者就此问题与河西区发改委取得联系,据发改委物价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魏先生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业主缴纳的是小区地下停车费,物业就应该对王女士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但是该车位为王女士私人人购买,虽然缴纳了管理费,但其责任的划分与存车费不同,目前对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赔偿还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要求物业赔偿可能存在一定争议。

目前王女士正在与价格举报中心做进一步沟通,物业之家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情况,请您关注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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