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一太平戴维斯拒移交物业达半年

物业之家 2012-04-20 15:48

物业之家PM86.COM讯:据天津公馆业主委员会反映,该小区原物业公司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后文称称“第一太平”)自2011年10月20日正式推出该社区物业服务至今,在河西区物业办组织联席会议并决议的情况下,仍以前期物业费欠费为由,未完全履行交接事宜,致使该小区后期物业服务面临隐患及阻力。

物业办召开联席会第一太平至今未落实决议

记者了解到,2011年11月底,天津公馆业委会和第一太平分别就天津公馆物业交接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向河西区物业办及河西区大营门街道办反映情况。12月初,河西区街道办和物业办在接到天津公馆业委会的反应后,由河西区物业办派出相关人员,召集天津公馆业委会、第一太平以及长城物业召开了六方联席会议。

联席会决议,第一太平需尽快移交账目、核实水箱电梯取证问题,并回复业委会、退还预收费,第一太平继续收缴2011年10月31日前的物业欠费,业委会和长城物业协助配合。

在之后的4个月时间里,继任物业公司天津深长城睿商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后文称“长城物业”)自2011年10月20日接管以来,直至2012年2月22日,主动为第一太平提供办公用房、办公桌椅及办公用具,供其正常收缴费用。业委会表示,他们曾多次在不同场合要求欠费业主补交所欠第一太平公司的物业费,尽到了《会议纪要》要求中督促业主缴费的义务。但第一太平并未对决议中规定的交接事宜作出任何反应。

2012年3月初,天津公馆继任物业公司向业委会反映,一直未见到电梯的年检合格证,社区电梯面临全面停运。3月6日,委会成员代表向第一太平北京总部投诉部发出了投诉反映材料。3月9日,第一太平向长城物业出具了电梯合格证的复印件,并向业委会发出公函,表示开始着手陆续退还物业预收款的工作。

业委会指出,移交内容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在移交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且其他资料如消防工程、财务等资料,第一太平仍以前期遗留的欠费问题为由拖延移交,致使联席会决议至今未能落实。此时离正式交接开始的时间,已过去了半年。

物管法:前期物业遗留问题不能作为不交接理由

对于至今未能完成交接事项,第一太平解释,由于前期物业中大业主和部分小业主欠费严重,因此影响了第一太平的正常交接。第一太平天津负责人强调,要待前期物业费收缴,并将账目进行财务审计后,才可移交财务资料。

随后,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交接是发生在原物业公司、继任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之间的关系,前期物业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问题与此无直接关系。原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前期物业服务中的任何遗留问题作为不交接的理由。

《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交接和履行退出义务。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退出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办理9大项交接事宜。

物业交接出现争议后,河西区大营门街道办、物业办召集各方开展联席会议,会议纪要显示,“账目尽快移交,审计是公司(指第一太平)内部要求,文件(指《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办法》)未做要求,不能成为不移交的理由。如起诉相关资料无法移交,那么就先移交账务明细,凭证等资料待法律程序结束,双方债务清偿后再行移交。”

入户催欠引业主不满长城物业称已尽力配合

第一太平称,在落实决议方面,长城物业和业委会也未尽到配合第一太平收取物业欠费,并且对其收费人员进行驱赶,撕毁物业欠费收缴通知。对此,记者也进行了调查。

长城物业张经理表示:“我们和业委会一直在配合第一太平的收缴欠费工作。在此期间,业委会唐主任主动向长城物业提出,为第一太平的驻场收费人员提供物业用房,但是第一太平要求到业主家入户收缴欠费,进入门禁系统,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我们质疑第一太平在公共区域张贴收费通知的行为是否征得了业委会的同意,且对方在通知中公开了欠费业主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房间号、住房面积、欠费金额等,这是不尊重业主隐私的行为,所以我们试图制止,但该通知最终被业主撕掉。”

交接过程一波三折第一太平会后“翻供”

据了解,早在物业办召开联席会议之前,业委会、第一太平、长城物业就已在物业交接问题上进行了长时间的拉锯。

按照业委会、第一太平和长城物业的约定,天津公馆的物业交接从2011年10月20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但业委会称,在规定交接的10天内,第一太平负责交接的张经理及工程人员多次不到场,致使交接工作进行缓慢。

2011年11月3日晚,业委会、第一太平和继任物业公司再次召开三方协商会议,会议持续近4个小时,并就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做了一一梳理和协商,推动交接工作。

三方在会议中约定,就电梯、生活水箱等待解决的问题由第一太平在11月8日前给出解决方案;消防设施和其他工程等问题于11月8日前进行书面回复,协议中有关财务资料移交等有争议的问题,三方一同去物业办咨询后商定。并当场签署了会议纪要。

此后,业委会与第一太平物业互发公函,就相关问题进行争论。

11月10日,业委会收到第一太平的公函,函中有7条表述与业委会掌握的情况出现严重分歧,另对第一太平签署的会议纪要予以否认,并提出前期物业中遗留的债权问题。

第一太平在公函中提出,11月3日的《会议纪要》为业委会单方面起草,并威胁第一太平与会人员“不签署不能离开”,第一太平在受胁迫下签署了有悖于公司意愿的《会议纪要》。

就会议当天的情况,长城物业张经理表示,当天在协商过程中确实就某些方面与第一太平产生争议,比如关于电梯无证运行的问题,我们希望第一太平能够对此负责,但对方并不同意。

业委会也称,“会议纪要并非由业委会单方起草,该纪要完全是由记录员对当天讨论内容进行全程记录。会上,业委会要求第一太平就电梯问题何时解决当场做出回复,但遭到第一太平拒绝,业委会最终做出让步,将会议纪要按照第一太平的意愿进行修改,电梯问题的回复日期由第一太平经理亲自填写,三方共同签字。当天三方领导均在现场,且会议有全程电话录音。没想到第一太平会拒不认账。”

与业主存在积怨前期遗留欠费收缴困难

记者从业委会了解到,退出天津公馆的物业服务,是第一太平的主动意愿。2011年6月至7月期间,第一太平主动发出公函,表示要退出天津公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业委会经过商讨后,向第一太平发出回函,邀请其继续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并提出了改进意见,但服务水平未见提高。

据小区业主介绍,第一太平物业在天津公馆的服务过程中,与业主出现过很多矛盾,更有甚者,其公司保安曾与业主发生肢体冲突,双方矛盾积怨已久。

2011年6月,一位业主在回到小区时,因保安拒绝开门,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一人受伤。业主当时致电第一太平一位姓郝的项目经理,但对方以休息日为由拒绝到场,直至业主投诉到第一太平北京总部,对方才派人向业主道歉。此事后由大营门派出所介入处理。

第一太平的苏经理和张经理解释,此前该业主的孩子曾把楼门损坏,并且发生过用车辆堵门的情况,因此存在一定的前期原因。

苏经理称,“此事当时已由派出所处理,做为物业来讲,保安与业主发生冲突毕竟是不对的,我们也会加强管理,对涉事保安进行处理。”

此外,业委会还反映该小区曾发生过业主被困电梯,物业人员半小时后到场;保安人员以“制服难看”为由身着便装上岗,公共设施长期损坏无人处理等诸多问题。

业委会认为,第一太平对物业服务质量把控力不足,并且,作为酬金制物业服务企业,第一太平从未按照酬金制物业服务的要求公示财务收支明细,致使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任度降低。这也是第一太平收缴欠费困难的原因之一。

河西区物管办:可再次召开联席会协调

3月16日,记者向河西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参与此次调解的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据物业办的王女士介绍,河西区物业办在大营门街道办居民科的牵头下参与了联席会,并作出了决议。

目前决议正在执行,如果各方在落实决议的过程中仍就某些问题存在分歧,我们可以再次召开联席会进行协调,如果协调不了,或有一方不执行决议,各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专家:如继续僵持只能通过司法途径强制执行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张教授认为,目前各方在落实决议的过程中还存在分歧,物管办只能从中起到协调作用,但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如果各方继续在相关问题上相互僵持,那么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只有法院才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

据了解,截至截稿之时,第一太平仍未向业委会提出交接意愿、方案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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