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城区物业管理年底将实现全覆盖

物业之家 2012-06-06 16:20

据齐鲁晚报,6月5日,记者从全市物业管理提升年暨房管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为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2年为我市物业管理提升年。到今年年底,我市中心城区要达到新建小区有市场、旧住宅区有人管、物业管理全覆盖的目标。

据了解,为做好物业管理提升年工作,德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将6月份定为“物业服务规范提升月”。从6月份开始,我市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物业行业整顿,对无资质或超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擅自占用业主公共部位和场地牟取利益、不按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等进行专项整治,解决侵害业主权益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按照属地管理、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和“新建小区有市场、旧住宅区有人管”的工作要求,在积极推行规范化物业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暂不具备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指导业主实施自治管理;无法实施业主自治管理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管理,提供必要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健全完善各项配套设施,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的目标。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小区场地、设施,开辟“文化墙”“阅报栏”,进行“和谐家庭”“文明家庭”“爱心家庭”“小区文明之星”评比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加强企业与业主的交流互动,搞好和谐社区和精神文化建设。

此外,抓好业主委员会建设,提升业主自治意识。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全部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增强自律意识,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解决物业管理市场主体缺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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