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电梯安全条例施行后第一案 电梯年检不及时物业被罚5000

物业之家 2012-06-26 08:43

物业之家讯:近日,江宁武夷绿洲小区被查实存在未及时年检、未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等问题,其责任单位南京青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质监部门责令整改,并罚款5000元。这是《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今年3月1日施行以来,市质监部门查处的首例电梯案。

武夷绿洲是一个大型小区,共配备62部电梯。4月12日,江宁区质监分局接到居民电话举报,称该小区赏桂苑25幢使用的电梯超期未检,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质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赏桂苑25幢电梯内张贴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至2012年3月24日,已过期。但小区的青和物业公司解释,电梯已于3月27日经市特检院检测为合格,只是未及时更换新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执法人员与市特检院联系,核实该情况属实。

随后,执法人员又检查了该小区多幢住宅,发现共有同批年检的9部电梯存在同样的问题。执法综合分析后认为,电梯使用单位青和物业公司共涉嫌3个违法行为:未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申报检验、使用了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未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依据新施行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相关规定,青和物业最终被责令整改,并处以5000元罚款。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处副处长李朝春介绍,电梯故障、电梯检验标志过期一直是电梯投诉的两大热点。今年1—5月,全市12365共受理电梯投诉47件,其中未张贴检验标志的10件、未更新检验标志的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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