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物业将实行“一费制” 不得另行分摊收取
物业之家
2012-07-25 07:03
物业之家讯:昨日上午,巢湖市物价局专门召开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新的《巢湖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办法做了详细规定。据悉,《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
《办法》要求把小区共用电梯、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收取的公共能耗费用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中一并收取,不得另行分摊收取。
巢湖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将延续2005年规定的收费标准,并明确了有电梯小区的收费标准。《办法》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
《巢湖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全文:http://baike.iwuye.com/wiki/%B3%B2%BA%FE%CA%D0%D7%A1%D5%AC%D0%A1%C7%F8%CE%EF%D2%B5%CA%D5%B7%D1%B9%DC%C0%ED%B0%EC%B7%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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