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物业服务收费明年起将实行分级管理
物业之家
2012-12-14 10:24
物业之家讯:为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力度和精细度,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石家庄市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石家庄市区从2013年1月1日起,对物业服务收费试行市、区两级物价部门分级管理。
通知规定,市区内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等级在《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服务指导标准一级(含)以上的,在实施收费时到市物价部门备案;一级以下的,到所在区物价部门备案。
物价部门在实施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管理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区物价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的相关资料、数据必须归档管理,妥善保管,以备检查、查询。
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设置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将收费标准、备案文号、价格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长期公示。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分级管理政策自2013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
收藏
下一篇
今日推荐
-
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培训资料 43593
-
疫情之下,决定你生活水平的不是房子,而是物业!业内关注 43014
-
“职业物闹”,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物业要警惕、政府要重视、公安要严打!业内关注 141146
-
热议中的冷思考——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松绑的几点看法业界评论 37006
-
沈建忠:为“标准建设年”定基调专家访谈 45386
-
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三个基本判断业界评论 120938
-
保姆纵火案遇难家属起诉绿城物业和消防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业内关注 61496
-
新修订《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亮点解读政策解读 30402
-
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业内关注 25433
-
未按时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59家物业企业上“黑榜”业内关注 29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