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拟出台物业查验、退出管理规定
物业之家
2013-01-04 10:34
物业公司退出小区时,需提前60天向业委会、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这是株洲市正在制定《物业承接查验暂行办法》和《物业项目退出管理规定》的条例之一。近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草案已经完成,近期将邀请有关部门进行讨论,新规预计将在今年3月份左右正式出台。
株洲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管理科科长李波表示,近年来,株洲市经常有一些物业公司,因跟业主或业委会有矛盾、业主物业费缴纳不齐、经营不善等原因退出小区。在老物业退出、新物业尚未接管的时间内,小区垃圾无人清理、公共设施无人照顾,给居民生活带来严重困扰和不便。尤其是电梯房小区,如果没有专门的物业进行清洁、打扫,维护电梯、水、电等相关设备,时间一长将很难正常运营。
对这些情况,即将出台的《株洲市物业项目退出管理规定》进行了明文规定: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期限未满,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依照双方合同约定处理,并应当提前2个月将拟退出原因、退出时间和有关事宜书面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且到物业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办理退出备案手续,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确保小区业主有足够的时间寻找新管家。
收藏
今日推荐
-
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培训资料 43593
-
疫情之下,决定你生活水平的不是房子,而是物业!业内关注 43014
-
“职业物闹”,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物业要警惕、政府要重视、公安要严打!业内关注 141130
-
热议中的冷思考——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松绑的几点看法业界评论 37006
-
沈建忠:为“标准建设年”定基调专家访谈 45349
-
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三个基本判断业界评论 120920
-
保姆纵火案遇难家属起诉绿城物业和消防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业内关注 61496
-
新修订《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亮点解读政策解读 30402
-
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业内关注 25433
-
未按时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59家物业企业上“黑榜”业内关注 29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