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以自行制定物业费

物业之家 2013-03-08 08:37

物业之家讯:运行六年多的《南京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有望于年内重新修订,这也就意味着南京小区居民的物业收费将有所调整。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南京市物业管理工作大会上了解到,过去每月每平方米最低0。35元到最高1。9元的老标准将重新核算,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也可以自行定价。

老标准使用的还是2004年的数据

南京市物业办相关人士告诉记者,2006年11月开始执行的《南京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将全市范围内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内容分为综合管理、秩序维护、卫生清洁、绿化及日常保养五大类,每项再分5级或者3级。每个级别的服务明码标价,可依据的业主需要进行自由组合,明白消费。

记者了解到,收费标准共为业主提供了58种不同的服务组合,其中多层住宅小区29种,高层住宅小区29种,多层中最低的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35元,最高收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25元;高层中最低收费为每月每平方米0。7元,最高收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9元。“这些数据都来自2004年调研时的样本,早该调整了。”相关人士透露,调整后将建立物业收费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并且进一步完善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体系。具体来说,就是重新核算普通住宅的物业收费指导价,要考虑现有的提高后的综合成本,实事求是地制定新的价格体系。

新标准适用范围缩小,业委会可自行定价

据了解,老标准中的物业收费标准从最低0。35元到最高1。9元不等,这是针对全市的普通住宅而言,别墅、酒店式公寓、商住楼等其他高档住宅的物业收费则可以由开发商自行制定。比如南京河西一家高端酒店式公寓楼盘的物业费高达每月每平方米6元,玄武湖畔某涉外酒店公寓的物业费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像这样的楼盘都不在被限定的范围内。

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全市普通住宅都必须按老标准执行,而新的标准出台后,将不再限定适用范围,而成为真正的“政府指导价”。只要已经成立业委会的小区,都可以自行制定本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业主大会通过后便能照此执行,不必再受“指导价”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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