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物业服务收费 太原物价部门广开言路

物业之家 2013-05-13 09:08

为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问题,5月9日,太原市物价局组织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与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召开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座谈会,就《关于进一步规范太原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收费相关问题的通知》(讨论稿)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会后,物价部门将对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尽快付诸实施,以全力办好这件实事。

太原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物业收费投诉居高不下,反映出物业收费、管理中存在着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据了解,目前,我市物业收费执行的规定是2005年出台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服务和收费出现新的变化和问题,引发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为缓解这一矛盾,市物价局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规,拟定了规范物业服务与收费的一些措施,对我市现行物业收费规定尚不明确的事项,以及当前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规范和明确。

在当天的座谈会上,与会代表认为,政策的制定要有延续性,应着力规范前期物业、物业管理与业主的行为;鉴于现行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是2005年出台的,收费的最高标准是1.27元/月/平方米,由于成本上升,一些物业公司即使按最高标准收费也难以运营,建议修订收费标准,或实行商品房物业收费市场化,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协商确定。

讨论稿中提到:“住宅小区装修保证金不得超过每户2000元。”有代表认为,收取装修保证金非常重要,有利于约束业主的破坏性装修行为。结合当前的市场行情,建议提高保证金金额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讨论稿中提到:“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费用(消防、监控、绿地养护、门卫车库、物业办公、公共场所照明等)纳入物业服务收费成本。”有代表认为,因为地下车库的维护费用较高,而且不是每个业主都有车库,所以车库维护费用不应纳入物业服务收费成本。也有代表说,消防、监控设施对保证小区安全非常重要,其维护费用较高,建议这两项费用不列入物业服务收费成本。

讨论稿中提到:“为保证太原市住宅小区自来水正常使用而进行二次加压供水的,可以向用户收取二次加压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标准为:多层每吨0.2元,高层每吨0.6元。”有代表说,此收费标准较低,现行的二次加压费为多层每吨0.5元至0.6元;高层在每吨0.6元至1.5元,建议高层的二次加压费收费标准为每吨0.8元至1元。还有代表认为,按面积计费比按吨计费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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