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出台消防管理制度:物业应负责消防安全

物业之家 2013-12-03 10:00

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日前出台《张家口市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和责任的管理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负责所服务区域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针对部分物业服务区域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消防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消防经费缺乏等问题,该规定规范了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工作步骤和职责,要求公安机关、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要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按照火灾隐患危害性质和整改难易程度,帮助制定整改计划,提出合理化的整改建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统一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维护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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