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快递费不能物业说了算
据报道,东莞某小区的物业公司贴出通知称,从3月1日起将快递代收服务纳入有偿服务范围内,需客户中心代收快递业务的请交纳代收服务费,其中小件2元,大件5元。通知一出,立刻引发业主质疑。
“每个月交那么多管理费,代收快递怎么还要另收费用?”“收费得到物价部门批准了吗?”最后,东莞市物价局表示,物业服务协议中不包含代收快递服务,这项费用也尚未纳入物价部门的管理中。
【声音】
@滨江风光:作为物业应该把为业主服务好放在第一位,为什么总是把收费放在第一位呢?难怪现在很多小区物业与业主关系很对立。
@pinpin45:快递公司有义务将快件亲自送到收件人手上,物业只有征得收件人授权后才能进行代收,那么收不收费应该在授权之前达成一致。
【观点】
物业代收快递费,小件2元、大件5元,一石激起千层浪,享受了多年“免费午餐”的业主们甚至纷纷揭竿而起,抵制物业公司的所谓“乱收费”行为。而物业公司也叫苦不迭地表示工作人员太辛苦,理应给与补偿。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只负责小区安全、保洁等工作,并没有规定物业公司有帮业主代收快递的义务。而现在随着电商的发展,网购已经成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每个人一个月收几个快递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面对突然加大的工作量,物业公司有点情绪也是情有可原。可是,小件2元、大件5元的收费标准是如何形成的呢?
事实上,物业代收快递费的并不是东莞首创,在江苏、浙江等地早有尝试,价格也不尽相同,有的每件收5毛,有的每件收8毛,最高也有收几元的。同样的服务,价格差最高竟然达到十倍,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中的定价标准。
据业主们反映,在决定是否收取快递费以及如何定价格的过程中,他们似乎一直都是局外人,没有一点议价权。诚然,物业公司属于管理方,有提出收费的权利,但每个小区也都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在制定涉及到业主们权益的制度时,应该与其沟通,不能总是以垄断的姿态发声,对业主搞“我说话,你交钱”的一言堂。
因此,是否收取代收快递费以及收取多少并不应该只是物业公司一方说了算,而是要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协商,并且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否则,就是“霸王条款”,就算制度出来了,执行起来也很困难,不但影响了物业公司的信誉,也不利于小区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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