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房管局深化物业管理信用体系建设

物业之家 2014-09-19 10:41

为规范物业企业经营服务行为,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期,禹城市房管局制定出台了《禹城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禹城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记录、公布,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将采取信用信息日常采集、每季发布、年终评定的综合评价体系。禹城市房管局对上报的企业信用信息每季度认定、公布一次,并于每年年初依据《禹城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评分细则》对上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进行考评打分,评定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同时将企业信用信息及信用等级评定情况通过局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禹城市房管局将把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创先评优、招标投标、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在全行业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于评定为基本合格的企业,列为警示企业,将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对于不合格的企业,除了上述处理措施外,还将暂缓办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年检手续;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吊销该企业物业服务资质。

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将有效解决物业管理行业行政监管方式滞后、单一的问题,约束和惩戒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鼓励扶持有优良业绩的企业,从而规范市场秩序,实现优胜劣汰,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 (任秀梅 王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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