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给物业公司套上“紧箍咒” 12家物管公司已缴纳履约保证金

iwuye.com 2011-02-22 09:24

物业之家讯:昨天从宜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自去年底对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实施“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以来,宜兴市已有12家物业管理公司按规定缴纳了保证金。

目前,宜兴市物业管理公司已达70余家。由于该管理制度只针对新建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和已交付住宅小区重签、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公司以及其他非住宅项目签订前期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所以自去年11月份该制度实施至今,仅有12家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据介绍,保证金缴纳标准是根据小区规模由开发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原则上为小区一个月应收的物业服务费(最低不少于5万元)。目前,这12家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的保证金,由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专设账户管理。该委员会将根据合同约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情况反馈、业主的有效投诉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义务、践诺情况,对保证金作全部或部分扣除,余额退还;对履约情况良好的,其保证金作全额退还。扣除的保证金主要用于修缮因管理不善导致小区部分设施缺失和因物业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擅自撤出遗留的各类善后事宜。

宜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管中心主任李逸军说,该项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可有效解决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承诺不落实、管理和服务不到位、擅自撤出管理等问题。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