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业若发现"群租"劝阻无效 24小时内须报告
物业之家
2014-11-12 10:41
物业之家讯:据《青年报》报道,业主、出租人或承租人在办理入住或装修手续时,将被事先告知相关的“群租”法律责任风险。近日,浦东新区建交委及下属区物业管理中心,试点推行整治“群租”的五项制度。
首先,在业主、出租人或承租人办理入住或装修手续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或承租人发放《违规租赁(“群租”)法律责任风险告知书》。其次,加强小区出入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协助业委会或业主,通过完善门禁系统、控制门禁卡数量、限制业主或承租人改变电表用电功率等技防措施,源头防范“群租”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正在装修阶段的房屋或承租人已实际入住,且涉嫌“群租”的房屋进行重点巡查。对超出一般家庭正常居住使用需要的房间分割搭建,以及将卫生间、厨房间、阳台等空间改建为居住空间的“群租”行为,要在发现后24小时内向业主发出《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并由业主签收。业主拒绝签收的,要在注明情况后,将《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张贴于装修房屋房门上并拍照留存。
物业公司一旦发现“群租”现象,要在劝阻制止无效后的24小时内以电话和书面形式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如果房屋尚处于装修期间,但已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占用物业共用部分,以及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的,要在24小时内报告所在街镇城管执法部门。
此外,浦东还将“群租”整治工作与物业公司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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