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乱停车被罚致争执 男子捅死物业人员

江西晨报 2014-11-17 09:57

因在小区内停放车辆安装防盗门窗,与小区物业员工发生争执,持水果刀将人刺死。2014年11月7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某某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据了解,37岁的新建人魏某某系个体户,在南昌市经营防盗门窗生意。2013年11月16日上午9时许,魏某某等人驾驶面包车来到南昌市某小区安装防盗门窗。当日9时20分许,该小区物业公司员工傅某等人来到跟前,以车辆违规停放为由,要魏某某罚款500元,为此双方发生争执。被旁人劝开后,傅某取来车轮锁欲将面包车锁住,魏某某遂与傅某发生打斗。傅某持车轮锁朝魏某某头部敲打,魏某某则用水果刀朝傅某左肋部及左腋下分别捅刺一下,刺破傅某心脏,致大失血死亡。当日下午1时许,魏某某经妻子电话规劝,主动投案。

一审法院认为,魏某某因为民事纠纷而持刀刺杀被害人要害部位,并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傅某要魏某某罚款500元超出该小区物业管理制度规定的罚款200元的规定,引发纠纷,双方均有责任,但不能成为魏某某持刀刺杀他人的理由。但魏某某在亲属的规劝下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行为,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其家属积极赔偿并获被害人家属谅解。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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