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小区17户业主因交错物业费 稀里糊涂成被告

物业之家 2014-12-23 11:32

近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通过做双方的协调工作,顺利化解市内某小区拖欠物业服务管理费的群体案件。该小区的十七户业主在得知自己成了被告以后,这才发现原来自己之前交物管费给错对象了,令人哭笑不得。

家住市区“罗马阳光”(化名)小区的秦先生,这天接到一个电话,里面某位自称是法院的工作人员通知他去法院领取作为被告的传票、诉状副本等文书。秦先生第一反应就是遇到诈骗电话了,因为自己从来没和法院打过交道,也没有什么纠纷矛盾缠身;但是他反复询问之后,又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这才半信半疑地来到法院打听到底是怎么回事。当他看到诉状时,一下子懵了,一家叫做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化名)起诉他,称他已经拖欠了现居住小区长达一年多的物管费一千多元。秦先生思索,这会不会是搞错了,因为自己从来都是按时交了物管费的,连缴费票据都有留存。于是秦先生找到案件的承办法官,把自己保管的缴物管费票据拿来作证。法官看了票据之后,发现秦先生缴费票据上的收款方并不是原告这家物管公司,而是另外一家物管公司。

为找到事情缘由,法官把原告方也通知来到法院,再经过审查购房合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证据,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罗马阳光”小区之前负责的物管公司确实是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但是在2013年10月的时候,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作出决议更换了物管公司,从2013年11月起至今,一直就是新物管公司在进行物业服务。而秦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欠春天物管公司的物管费交给了新公司。这就造成秦先生明明已经交了费,而春天物管公司却没有收到钱,于是认为对方有意拖欠的错误认识,进而起诉至法院。与秦先生情况类似的,在该小区还有十六户业主。

在法官的劝说之下,春天物管公司和其中部分业主达成调解协议,业主们承诺将及时付清所欠费用;而还有一部分业主在弄清楚事情原委之后就于诉讼当中就把物管费交给了公司,公司当即对他们进行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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