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规范住宅区机动车辆管理

中安在线 2015-08-11 15:02

回家后,爱车到底停哪里?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各种车辆的迅猛增长,停车难似乎成了市民乃至小区物业头疼的问题。日前,马鞍山市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区机动车辆管理的通知》,着手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推动住宅区机动车辆管理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方向迈进。

"住宅小区停车杂乱,不仅影响小区环境,更不利于空间利用,增加了停车的难度。"市住建委物业科相关负责人说。为此,《通知》第一条、第二条就规定,全市各住宅区机动车停车场、停车库均应施划停车位标志线和行车标志线。用道路或其公共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按照顺向停放、顺向行驶的要求施划标志线。为了不影响消防通道,标志线的施划要在辖区交警部门的帮助指导下进行,物业企业服务的住宅区标志线施划由物业企业负责,非物业企业服务的住宅区由社区居委会或服务小区的单位负责。该项工作须在8月15日前全面完成。

针对停车位严重不足、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区,物业企业或服务单位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改造必要的公共设施、场地增加停车位。值得一提的是,改造方案须经业主大会或授权的业主委员会通过,需要占用绿地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改造经费按规定可在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经营收益中支出。

根据规定,各住宅区还需出台机动车辆停放、通行的具体管理办法,其中应包括停车位的选取方式、停放通行要求、收费标准等。管理办法应经业主大会或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同意,将对全体业主、物业企业、服务单位具有约束力,全体业主都应自觉遵守,物业企业和服务单位应当认真执行。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社区居委会征求业主意见后确定。管理办法应在住宅区出入口醒目位置或宣传栏内公示。

为确保相关规定顺利实施,市住建委将加强对物业企业服务的住宅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的督查。各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则要加强指导,做好宣传解释和协调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住宅区机动车辆停放、通行管理工作的检查,对不能按规定履行职责的物业企业要及时予以纠正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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