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年内或将出台新版物业收费办法 公共收益要公开

半岛都市报 2015-08-26 11:21

新物业收费办法有望年内出台省政协督办“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提案,物业公共收益要公开物业私增收费项目,公共设施收益不公开等物业管理问题近年来日益显现。日前,省政协召开关于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重点提案督办座谈会,邀请省政协委员、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等,共同为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出谋划策”。

焦点一

公共设施收支十多年没公布

“从2004年入住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房租费等从没公布过。”在25日的座谈会上,当轮到业主代表发言时,济南市民张意晗一口气总结了其所在小区物业存在的十大问题,包括物业强制收取停车费、公共设施收益不公开等。

作为省政协提案委员会法律顾问,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杜娟也表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不满,大都集中在公共区域的使用、管理和收益上。

对于这一问题,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完善管理,今年初省物价局向省政府法制办上报了行政立法计划。《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列入省政府2015年一类立法计划。目前,省物价局正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基层在执行《办法》中的一些意见建议,对原《办法》修改完善,将在年内出台。

焦点二

全省仅两成小区成立业委会

“要和物业公司商定收费标准,就要先成立业委会,可成立过程困难重重。”市民马先生通过网络问政方式反映,经民意调查绝大多数业主要求成立业委会维权,物业公司阳奉阴违。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目前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不足20%。

省政协委员、省民意调查中心主任张晓表示,目前日益突出的物业管理问题,是因为政府、业主、物业之间的关系错位,政府相关部门监管缺位。

张长安等19位省政协委员在提案中也提出,必须尽快扭转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以“管理者”甚至以“所有者”自居的状况,真正找准自己的定位。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严格准入退出制度,真正让业主通过竞争机制依法依规选聘自己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坚决杜绝、查处任何违规性质的猫腻行为。

焦点三

维修资金使用难账目从不公开

“小区的公共维修资金到底有多少,很多业主不知道。说是公共维修资金要维修电梯,可修电梯花了多少?我们都不清楚。”业主代表张俊杰还表示,他们小区有不少业主不缴纳维修资金,去征求意见是否要动用维修资金时,还遭到反对。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坦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增值差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为此,省住建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办法首先改革了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式。从过去一种使用方式为主,改为计划使用、应急使用和一般使用三种并存。再就是改革了表决模式,由过去的需面积、人数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改为反对的不超过三分之一即视为表决通过,解决了业主不表决,难以形成决议的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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