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小区准业主提前装修 被物业制止闹纠纷
物业之家
2014-01-14 09:30
王先生的房子买在福州浦上大道一处小区。日前,王先生父母见到小区里已经有两户人家在装修,也请工人进场装修。物业发现后上门制止,物业人员要求老人立即停止装修,并让工人离开楼房。事后,王先生向物业公司投诉小区物业,物业公司表示支持物业人员的做法。
昨日,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吴先生表示,小区还未交房,其他两户人家是与开发商签署提前交房协议,并在物业办理相关手续,才开始装修。他们开始装修后,房子出现问题,物业免责。而王先生私自开门装修,若在装修过程中房子出现裂缝,或者影响楼房管道,在开发商交房时,责任归属就说不清了。
昨日,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国军表示,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内,王先生即使已经开始还房贷,但仍然只算是“准业主”,房子所有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物业受开发商委托,有权“保管”房子,制止准业主们提前装修。
经记者协调,王先生认同并接受交房后再进行装修,物业方面也为工作态度存在不妥之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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