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这些事 责任不能全怪物业

物业之家 2012-12-19 17:40

制图:张璠

业主对物业管理存在很多误区:有的把物业当成产权单位,有的把物业当成房地产开发商,有的把物业当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这些错误的观念导致许多业主把与住房相关的责任都推到业主身上,把物业当成“筐”,凡与住房有关的事都往里装,并常常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好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那么哪些事物业不该管呢?家里的门窗框、把手坏了,水阀、水龙头坏了,开关坏了、电源短路了,座便箱浮球不好用,室内墙皮脱落等,这些分户以内的业主自用部分,维修也好,更换也好,都要业主自己管。这些事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但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范围,而属于有偿服务范围。另外,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或解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委托服务合同、制定管理规约等也都是全体业主的事。

这些是开发商的事

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内没修好的房屋裂缝、房屋透寒、烟道漏烟串味、墙面或楼顶防水、卫生间和厨房防水等问题,都是开发商的责任,与物业公司没有关系。由于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大部分隶属开发商,不少业主把这笔账记到物业公司头上。其实,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业主后,房屋产权已经属于业主,是选择开发商所属的物业公司还是选择其他的物业公司,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

这些是相关部门的事

业主家里被盗、违章搭建、违规改装修住房、业主占用绿地和道路等等,这些事是政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辖区公安部门管辖的事,不是物业公司的事。这些事情,有的与物业公司没有直接关系,有的物业公司有责任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工作,有的物业公司有责任监督、制止或向主管部门报告。

这些是相关企业的事

业主家里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方面的问题,由社会公共事业企业或运营商负责解决,也不是物业公司的事。《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由于目前城市供水、供电等企业在收费时,仍看总表计费,并由物业公司按分户表代收代交,一些业主就认为是物业公司收水电费,实际上是物业公司替供水、供电、供暖等企业收费。另外,供水、供电等企业也应该付给物业公司一定的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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