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交接纷争不应损害业主权益
先来说说住建局。只要住建局真正出面解决,泰宁花园的新老物管交接矛盾不至于闹到如此大动干戈的地步。作为主管部门,既然已明确南油物业为合法中标单位,住建局完全可按照相关规定,首先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令泰宁物业限期移交。如果对方态度强硬仍不移交,甚至可以采取进一步措施。但住建部门一方面告知泰宁物业为不合法服务机构,另一方面又未对其采取行政处罚手段,仅靠发文显然力度不够。
在泰宁花园,南油物业已4次采用强硬方式进驻接管,时间跨度长达两个月。其间一旦发生冲突,翠竹派出所就得派警力前去维持秩序。作为监管部门的住建局只是多次下达文件通知,派出所反而成了不断来处理纠纷的部门。但警方的作用也仅限于阻止暴力冲突的升级,而无法消除纠纷的根源。
按照法规,既然南油物业已获得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住建局也发函明确其为泰宁花园合法且唯一的物业服务公司,为何老物管泰宁物业有底气拒不撤出?这恐怕与小区业委会的违规招标存在很大关联。近年来,泰宁物业因居高不下的成本致使小区管理工作难以为继,业委会急于弃旧迎新无可厚非,但这并不代表其招标过程可以违规操作。
业委会今年5月打算进行招标时,因条件设置过高,导致竞标企业不足3家而自动流标。7月,业委会再次招标,也通知了泰宁物业,待对方所有手续办定,却不通知其竞标时间。对此,邱先生质疑,这就像参加考试本来已发了准考证,却又临时通知取消考试资格。
根据特区物管条例,物业公司的选定及合同的签订,均需通过业主大会批准。按照邱先生的说法,此次业委会有点越俎代庖,将中标资格及合同签订一口气给办了。换掉管理不善的老物业心情如此迫切,结果却适得其反。觉得受到业委会蒙骗的泰宁物业选择拒不退出,甚至将业委会告上法庭,并要求待法院判决结果公布后再办理交接手续。由此又引发新一轮的纠纷。
而在长期纠纷背后,则是不堪其扰的小区业主。今天冲占配电房,明日夺回办公室,怨声载道的业主们也被拉入新老物管交接的矛盾漩涡。物管的新老更替,本身是为业主提供更为完善及优质的服务,带来诸多困扰却始料未及,对于任何一项服务的更新,都不应以牺牲业主的权益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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